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认定(广东省实验室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认定条件

1、五)科研用房和场地相对集中且面积充足,科学仪器设备居国内一流水平并对外开放使用。(六)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创新文化氛围良好。(七)具备良好的实验室科研基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设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和地市等部门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2、省市共建要求:省市共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原则上按照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基本相同标准进行布局建设,至少满足上述四项要求(负责人条件、研究团队、科研设施、以往成果)且在启动建设第一年内可达全部要求方可申报。申报时须经地市人民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书面推荐。

3、申报数量限制: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学校各限报3项。申报时间流程:项目申报负责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查申请资格,并填写《申报意向统计表》。之后,需在指定的日期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提交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4、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省科学技术厅管理,每5年评估一次。申报条件包括规模较大、科研基础扎实、成果产出高、有产学研合作等。申报优势涉及申请专项资金和优先科技计划项目。 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每年认定一次,需重视设计投入,有专门中心和人才队伍。

5、规定,申请培育市重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一)依托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经广东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能够为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和培养、开放交流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

6、实验条件:具备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以满足实验室研究和实验需求。资助金额 省级财政将对新建的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个。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采用竞争性或论证评审、省市级财政事前无偿资助方式,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实验室建设的顺利进行。

如何申请广东省重点实验室

申请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需根据不同组织单位按相应指南操作,主要分为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组织两种情况,具体如下: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项目组织方式: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指南要求申报,经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立项。

七)具备良好的实验室科研基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建设运行2年以上的省直和地市等部门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申报数量限制:基础研究类省重点实验室、技术攻关类省重点实验室学校各限报3项。申报时间流程:项目申报负责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查申请资格,并填写《申报意向统计表》。之后,需在指定的日期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提交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网上申报:企业需在7月16日至8月15日期间,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在线填报申报材料。资料提交:对于学科类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虽然此条主要针对学科类,但企业类也可能有后续资料提交要求,需关注具体通知),需在7月16日至8月29日期间将相关纸质材料递交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具体要求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学科基础:所在学科须为省级(含)以上重点学科,原则上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授予权(新兴/交叉学科或地方特色学科除外)。研究方向:聚焦广东“双十”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契合高校学科布局,研究水平达国内先进,具备承担重大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

广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1、学科类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评估指标体系(部分涉及学科建设相关内容)该体系由三级评价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情况、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情况、管理及开放运行情况,权重分别为50%、30%、20%。

2、广东医科大学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序号一级学科名称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整体水平得分1临床医学10571广东医科大学C广东医科大学简介: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是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1964年升格为五年制医学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湛江医学院,1992年易名为广东医学院,2016年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

3、0%~50%为C+,50%~60%为C,60%~70%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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